許多強暴犯認為,具有“被害者”的第一個特質,是她們的髮型。 他們最喜歡跟在綁馬尾,有髮髻或綁辮子的女性身後,或是其他可以輕易抓住的髮型。他們也喜歡跟住長髮女性,短髮的女性較不容易成為目標。
強暴犯考慮的第二件事是衣著,他們會找尋穿著可迅速脫去的女性。 他們認為,最好的穿著是一件式的罩衫如洋裝、連身裙,因為許多強暴犯會隨身攜帶剪刀,來剪開衣服。
在一天的時間中,他們喜歡在一大早攻擊和強暴女性,因為她們此時清爽、乾淨。容易發生攻擊的地點是商站前的停車場,第二是公司的停車場或車庫,第三是公共廁所。
這些強暴犯所想的,就是抓住女性後,他們可以迅速移往第二個地點,使他們不必擔心被抓到。只有2%的人會帶武器,因為被抓到判刑的話罪較輕。
如果你在當下有激烈反抗,他們通常會退縮。因為,只要花了一兩分鍾,歹徒就會知道浪費過多的時間,自己的處境就越危險。
強暴犯說,他們不會選上帶雨傘或其他類似物品的女性,因為這可以用來造成防禦的距離。
要使強暴犯產生“你並不是適合被攻擊的對象”的念頭,必須學習下列幾種防衛的方式:
如果有人在街上或停車場中跟你,或是在電梯或手扶梯上,直視他們的臉,而且問他們問題,如“現在幾點了?”或是進行禮貌性的交談。因為,這表示你已經看到他們的臉,而且可以在鏡子後面指認他們,你也因此失去成為他們目標的機會。如果有人正靠近你,將你的手伸至胸前,並大喊站住或退後。如果女性大喊或表現不怕反擊回去的態度,他們就會離開。
再次提醒,他們尋找的是“容易”的目標,他們要的是一個不會惹麻煩的女人。如果開始惹了麻煩,那麼他將會逃離現場。
女性安全,美國警方的提醒
1.警方的提醒:手肘是身體最有力的部位。距離夠近,就善用手肘。
2.假如歹徒向你要皮夾或錢包:不要遞給他,而是將皮夾或錢包往遠處丟去。歹徒很可能對財物比對你有興趣,他會去拿皮夾或錢包,這是你逃跑的機會。往反方向拚命跑。
3.假如你被丟進車子的後車廂:把車後燈踢破,將你的手從洞中伸出去,用力揮手,駕駛人看不到你,但是其他人看得到。這個方法救過無數人命。
4.進入車子後:女性常常在購物、吃飯及下班後進入車子,然後就坐在駕駛座上處理事情,如記帳、列清單等。千萬不要這麼做,歹徒會藉機觀察情勢,闖入車內,拿鎗威脅,控制你的行動。因此,進入車內,立即鎖門,駛離現場。
5.在平面停車場及立體停車場的幾個注意事項:
●要警覺:環顧四週;察看車內的乘客座和後座;接近車子時,留意車底。
●假如你的車子停在箱型車旁,則應該從乘客車門進入你的車子。許多連續殺人犯都是趁女性要進入車中時,將她們拖進箱型車中加害。
●觀察停放在你左右兩邊的車子。如果有男性單獨坐在最近的鄰車內,最好回到購物中心或辦公室,找保全人員或警察陪你回去。寧願防患未然,也不要終生遺憾。
6.永遠搭電梯,不要走樓梯。樓梯間是一個可怕的地方,容易讓人形單影隻,變成最好的犯罪場所。
7.假如歹徒有鎗而你並沒有受到他的控制,一定要跑!一百次中,只有四次歹徒會襲擊逃跑的目標;即使他攻擊你,大多不會是致命的部位,要跑!
8.身為女性,我們總是發揮同情心:不要再這樣!這樣會增加被強暴或是殺害的機會。一個叫泰得‧邦迪(Ted Bundy)的連續殺人犯就是一個相貌堂堂並且受過良好教育的人,總是利用女性的同情心。他走路時帶一根手杖或是跛行,經常要求別人幫忙他進入車內或是看一下他的車子,趁機綁架受害者。
關於強暴的錯誤概念
“強暴”一事大有學問哉。以色列學者阿碼曾以兩千餘名強暴案“犯人與受害人”為研究對象,寫了《對婦女施暴類型》一書。美國.馬克威勒的〈強姦〉一文,指出了大眾對強暴八大錯誤迷思,其中五項,與女性有關。
●概念一:慾火中燒而強暴?
一般人常把強暴想像成:男人因慾火中燒、受到誘惑、見色起意,而在無預謀、惱羞成怒下,強施加於陌生女子的暴力行為。 然而,許多研究報告指出,強暴最常見的動機卻是:“發泄對社會不滿” 或“藉性交肯定自己的價值”。 換言之,男人之所以會去強暴女人,並不是在發泄性慾,而是根源於整個社會男人對女人潛在意識的敵意、或因為這個男人心理上的病態,所以用陽具去凌辱女人。 他的目的並不是在尋求性的快樂,而是因為基於對人性的仇恨, 所表達的是他的憤怒,而不是在作愛
●概念二:臨時起意而強暴?
一對一的強暴案中,有70%出於預謀。 在二對一的強暴案中,有80%出於預謀。 在多對一的強暴案中,有90%出於預謀。
●概念三:漂亮容易被強暴?
一般而言,強暴案的發生,犯案者是在以下兩個因素交互作用下而促成的。 遠因:強暴犯過去的經驗與人格特質。 近因:當時情境與身心狀態。 以當時情境而言,強暴犯大都只是想以強欺弱,而並不在乎受害人的姿色。此外落單、年老、患有精神病、殘障、不敢抵抗等情境,常令犯人犯意更堅。 根據美國的某份調查,強暴案件裡可以歸納成是女人的外表或言行而引發性暴力者,低於百分之五。另一個調查指出,超過70%的強暴案例都是預謀的。然而這些調查數據,卻也無法一下子就扭轉社會對女人的觀感。
概念四:都遭陌生人強暴?
約有80%~90%的強暴案例中,犯人與受害人是互相認識的熟人。 女孩子與異性交往,連熟人也必須提防,這的確是一個“熟悉的致命吸引力”。全美國大學女學生六分之一有過被性騷擾、侵犯的記錄;十五分之一的男同學,曾經有騷擾女同學的經驗。 根據一項研究顯示,在熟人強暴的控訴案件中,有百分之二十四被警方認為證據不足,而在陌生人強暴的控訴中只有百分之五遭到相同的命運。
●概念五:反抗令犯人老羞成怒?
並非必然。強暴犯大都是只想以強欺弱,不敢抵抗。有時反抗反使犯人犯意更堅,但這不表示激烈反抗一定對。例如在某些強暴未遂案中,受害人虛與委蛇、假意配合,將強暴犯騙到賓館等地逃逸成功。 賽凡提斯在《唐吉軻德先生》舉例道:有人控告某青年強暴他女兒。法官對被告說:“你立刻與原告的女兒結婚,否則就得賠她一筆遮羞費。” 青年選擇了破財消災。 原告的女兒帶遮羞費離開後,法官叫青年追上去搶回那筆錢,青年照辦 ,但在對方拼命抵抗下無法得手。 法官召回青年與女子,吩咐女子將遮羞費還給青年,說:“如果你抗拒強暴,正如同抗拒被搶一樣,就不會喪失貞操了。”
女士imen,自己小心了,~~"
ReplyDelete是女士们吧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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